吉政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要求,搶抓人工智能發展的重大機遇,加快我省人工智能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度融合,培育人工智能產業,破解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產業轉型升級的困境,發展新經濟,催生新模式,引領吉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 “五位一體 ”總體布局和 “四個全面 ”戰略布局,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加快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為主線,以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創新能力為主攻方向,結合吉林省情,圍繞核心技術、專業人才、標準規范強化部署。集聚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高端人才,開發一批人工智能高端科技成果,打造一批人工智能科技創新平臺,培育壯大一批人工智能領軍企業,建立一批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基地(園區),構筑知識群、技術群、產業群互動融合和人才、制度、文化相互支撐的生態系統,打造吉林省競爭新優勢,拓展發展新空間,為建設創新型吉林,實現吉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提供強有力支撐和動力。
二、基本原則
科技引領。面向未來,把握世界人工智能發展趨勢,圍繞我省的優勢、特點和需求,突出重點、優化資源配置、組織攻關、持續支持,力爭在我省已有一定研究基礎和優勢的人工智能理論、方法、工具、系統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
統籌布局。根據我省人工智能基礎研究、技術研發、產業發展和行業應用的優勢和特點,兼顧各領域人工智能需求,統籌布局政策、項目、平臺、基地、人才體系建設,已部署的重大項目與新任務有機銜接,地方項目與國家項目有機銜接,應用基礎研究與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有機銜接,協同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
市場主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企業在人工智能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突出高校、科研單位在知識創新中的主體作用,促進產學研結合,提高人工智能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更好地發揮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安全防范、市場監督、環境營造、倫理規劃、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形成我省人工智能技術和產業的競爭優勢。
融合共享。倡導開源共享理念,促進多學科交叉、產學研融合,在全球范圍內優化集聚創新創業資源,共創共建共享。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促進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應用、軍民創新資源相互支撐,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新格局。
三、戰略目標
第一步,到2020年,人工智能發展環境和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初步形成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發展體系,人工智能在相關行業領域得到有效應用。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達到50億元,帶動相關產業規模達到400億元。
第二步,到2025年,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發展體系逐步完善。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礎理論、技術及成果在多領域應用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智能制造、智能醫療、智慧城市、智能農業、智能教育等得到長足發展。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達到200億元以上,帶動相關產業規模達到2000億元。
第三步,到2030年,形成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發展體系,科技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人工智能科技、經濟、社會發展高度融合,新經濟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
四、主要任務
(一)構建開放協同的吉林省人工智能科技創新體系。
圍繞我省汽車、石化、農產品加工等支柱產業和醫藥健康、裝備制造等優勢產業及光電子、空間信息等戰略新興產業的需求,圍繞人工智能在裝備制造、教育、醫療、環保、農業、社會治理等領域的應用,在人工智能基礎理論、核心關鍵共性技術、軟硬件支撐體系三個層面開展工作。
1.加強應用基礎理論研究。
聚焦人工智能重大科學前沿問題,兼顧當前需求與長遠發展,以突破人工智能應用基礎理論瓶頸為重點,超前布局可能引發人工智能范式變革的基礎研究,促進學科交叉融合,為人工智能持續發展與深度應用提供強大科學儲備。結合吉林省在人工智能領域的應用基礎理論研究優勢,推動大數據、復雜知識處理、智能優化與群體智能、智能信息檢索、智能數據工程、智能網絡輿情分析、智能仿生機器人等跨領域基礎理論與重要技術的研究。推動跨媒體感知計算、混合增強智能、自主協同控制與優化決策、高級機器學習等方面進行重點突破。推動數據驅動與知識引導相結合的人工智能新方法、認知計算理論和方法、綜合深度推理與創意人工智能理論與方法研發;推動超越人類視覺能力的感知獲取、主動視覺感知及計算研發;推動面向自主無人系統的協同感知與交互,協同控制、優化決策,知識驅動的人機物協同與互操作等理論研究;推動高級機器學習理論、類腦智能計算等應用理論研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
2.加強關鍵共性技術研發。
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企業產品競爭力提升的需求,對人工智能的重大要求,以算法為核心,以數據、硬件和材料為基礎,以提升感知識別、知識計算、認知推理、運動執行、人機交互能力為重點,推動產學研協同攻關,進行知識計算引擎與知識服務技術、跨媒體分析推理技術、群體智能關鍵技術、混合增強智能新架構和新技術、智能網聯汽車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協同控制等自主無人系統的智能技術、虛擬現實智能建模技術、智能計算芯片與系統和自然語言處理技術的關鍵共性技術的開發,重點突破智能制造、智能網聯汽車、智慧農業、智能教育、智能電網、智慧醫藥、虛擬現實交互、衛星與遙感、軌道交通等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并在省內形成關鍵技術共享和交流的 “生態系統 ”,形成互相促進協同研發機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
3.構建人工智能公共科技創新平臺。
整合省內有關科研院所和企業的硬件、人才資源,大力推動硬件平臺共享、網絡數據資源共享、代碼與知識共享、技術與專利協作服務體系,加快部署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科技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等。推動建立大數據人工智能開源軟件基礎平臺、終端與云端協同的人工智能云服務平臺;建立群智眾創計算支撐平臺、科技眾創服務系統、群智軟件開發與驗證自動化系統;建立人工智能超級計算中心、大規模超級智能計算支撐環境、在線智能教育平臺;建立自主無人系統共性核心技術支撐平臺,智能工廠與智能控制裝備技術支撐平臺等。建設面向人工智能的公共數據資源庫、標準測試數據集、云服務平臺,建立人工智能算法與平臺安全性測試模型及評估模型,研發人工智能算法與平臺安全性測評工具集,打造公共開放數據平臺。依托人工智能學會、物聯網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為相關企業提供人工智能研發工具、檢驗評測、技術評估、人員培訓、安全、標準、知識產權、創業咨詢等專業化服務工作。(牽頭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
4.加快培養聚集人工智能高端人才。
人才是創新的根基,是創新的核心要素。要把高端人才隊伍建設作為人工智能發展的重中之重,堅持培養和引進相結合,重點加強人工智能科技創新、企業家、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完善人工智能領域相關學科的建設,鼓勵支持科研基礎好的高校增設人工智能學科。加強人工智能與其他學科專業教育的交叉融合,培育高水平人工智能創新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以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吉林省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人才團隊計劃、科技創新平臺、高端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為載體,培育人工智能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重點建設一批能將數學、計算機科學、新工科、文化、歷史、生物學、醫學、神經科學、哲學、心理學等融會貫通的復合型研發團隊。充分發揮人工智能領軍企業的集聚作用,加強現有人才的培訓和轉型,培養一批掌握人工智能應用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和團隊。加大高端人工智能人才的引進力度,以國家 “千人計劃 ”和 “吉林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等人才計劃為載體,加強人工智能領域的國內外頂尖科學家、高水平技術團隊、特別是優秀青年及有產品研發經驗的工程師等人才引進。加大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能人才培養,推進集團化辦學,打造人工智能大師工作室,創建勞模創新工作室和省級師徒工作間,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培養高技能的人工智能人才。建立靈活的人才評價機制,鼓勵各類人工智能人才成長,使人工智能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產業開發研究人員都有暢通的職稱晉升通道,并加大人工智能人才評選獎勵力度。
(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二)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經濟。
1.大力發展人工智能新興產業。
智能軟硬件。發展光電子和微電子技術,重點提升集成電路設計水平,增強CMOS圖像傳感器制造能力,實現高端智能芯片跨越式發展。研究圖像識別、語音識別、機器翻譯、智能交互、知識處理、控制決策等智能系統解決方案,加快發展以自動控制與感知技術、核心工業軟硬件、工業互聯網、工業云和智能服務平臺為核心的工業自主軟件技術體系,提升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有效供給能力。(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智能機器人。推動互聯網技術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識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技術在工業機器人領域的深入應用,提升機器人產品在傳感、交互、控制、協作、決策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開發智能機器人核心零部件、專用傳感器。研制智能工業機器人、智能服務機器人、特種智能機器人。(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智能運載工具。發展自動駕駛汽車和軌道交通系統,加強車載感知、自動駕駛、車聯網、物聯網等技術集成和配套,開發交通智能感知系統,形成自主的自動駕駛平臺技術體系和產品總成能力。發展消費類和商用類無人機,建立專業化服務體系。(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
虛擬現實與增強現實。突破高性能軟件建模、內容拍攝生成、增強現實與人機交互、集成環境與工具等關鍵技術,推動長白山文化旅游、安全工程、偵破案件等融合應用。(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旅游發展委、省公安廳)
2.加快推進產業智能化升級。
智能制造。圍繞制造強省重大需求,推進智能制造關鍵技術裝備、核心支撐軟件、工業互聯網等系統集成應用,研發智能產品及智能互聯產品、智能制造使能工具與系統、智能制造云服務平臺,推廣離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網絡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等新型制造模式。汽車、軌道客車行業實現引領級智能制造,建成人工智能產業示范基地。(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智能農業。大力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實現益農信息社全省覆蓋。以物聯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在農產品的生產、加工、經營、管理及農產品質量追溯等方面得到廣泛應用。完善建設吉林省農業衛星數據云平臺,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的智能農業信息遙感監測網絡。構建吉林省農業云平臺,打造集數據存儲、分析、應用、展示于一體的吉林省農業 “一張圖 ”。建立典型農業大數據智能決策分析系統,開展智慧農場、智能牧場、智慧漁場、農產品加工智能車間等集成應用示范。(牽頭單位:省農委,配合單位:省水利廳、省畜牧局)
智能金融。推動金融決策信息支持系統建設,建立融資服務信息監測平臺,建設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強化創新智能金融產品和服務,發展金融新業態。鼓勵金融行業應用智能客服、智能監控等技術和裝備。促進信用信息融合,有效推廣信用信息共享數據平臺應用,推動聯合征信數據系統有序運行。(牽頭單位:省金融辦,配合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監局、吉林證監局、吉林保監局)
智能商務。加強大數據智能分析在商務領域的應用,建設監測預警系統,提升服務創新和風險防范能力。鼓勵龍頭企業強化跨媒體分析與推理、知識計算引擎與知識服務等在商務領域應用,推廣基于人工智能的商務服務與決策系統。建設商務信用信息綜合平臺,拓展商務大數據采集和分析應用,提高商品交易、跨境貿易的效率,推進精準營銷、智慧商圈、智能配送、供應鏈管理等新型商貿服務,發展智能新業態,促進商務服務智能化轉型。(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金融辦)
智能物流。加強智能化裝卸搬運、分揀包裝、加工配送等智能物流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建設深度感知智能倉儲系統,提升倉儲運營管理水平和效率,完善智能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郵政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
智能旅游。加強涵蓋旅游資源數據、文化數據、餐飲數據、酒店數據、交通數據等旅游大數據建設。通過數據挖掘技術、機器學習技術、搜索技術等完善吉林省旅游產業監測平臺的人工智能化改造,實現精細化的管理、營銷和服務。依托預測模型、推理等技術,逐步實現旅游企業,尤其是旅游景區的智能化管理。(牽頭單位:省旅游發展委,配合單位:省文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公安廳)
智能電網。發展高效多元的智能用電服務體系,推廣智能調度控制系統,提升信息平臺承載能力和業務應用水平,支撐可再生能源接入,重點推廣新能源發電功率預測技術、新能源并網仿真技術、新能源發電試驗檢測與特性評價技術、新能源發電調度運行與控制技術,全面完善發電監測、功率預測、優化調度、優先調度評價等功能應用。(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3.大力發展智能企業。
圍繞汽車、石化、食品、裝備、醫藥等重點產業轉型升級,引導有基礎、有條件的企業推進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推動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推廣應用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提高企業設計、制造、工藝、管理等智能化水平。
開展互聯網與工業控制自動化系統融合試點,依托一汽、長客、吉化等重點企業,推動上下游配套企業使用工業控制系統、高檔數控機床、自動化生產線等先進制造裝備,支持一批制造企業開展生產線數字化改造,建設數字車間、開展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著力推廣基于互聯網的產品設計、柔性制造、個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動數字車間向智能工廠發展。
(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4.打造人工智能創新創業高地。
積極推動省內優勢企業、行業組織、科研機構、高校等聯合組建一批人工智能科技創新產業技術聯盟,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建設人工智能領域專業化新型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國家級人工智能眾創空間,完善孵化服務體系,營造人工智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推進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啟動人工智能示范區建設工程,建設智慧校園示范區、智慧醫療示范區。重點依托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創新載體,加強科技、人才、金融、政策等要素的優化配置和組合,先行先試加快培育建設人工智能產業創新集群,建設人工智能高新技術示范園區,打造以人工智能為引領的新經濟、新模式、新樣板。(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三)建設安全便捷的智能社會。
1.發展便捷高效的智能服務。
智能教育。加快推進智能校園建設,推動人工智能在教學、管理、資源建設等全流程應用,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教學方法改革,構建包含智能學習、交互式學習的新型教育體系。開發基于大數據智能的在線學習教育平臺,建立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環境,將3D打印、VR/AR/MR(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混合現實)技術與技能教育培訓有機結合,提供精準推送的教育服務。(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智能醫療。構建覆蓋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務體系,打造智能醫療基礎資源與創新平臺;推廣應用人工智能治療新模式新手段,建立快速精準的智能醫療體系;開展建設智慧醫院試點,開發人機協同的手術機器人、智能診療助手,研發柔性可穿戴、生物兼容的生理監測系統,研發人機協同臨床智能診療方案,實現智能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智能多學科會診。基于人工智能開展大規模基因組識別、蛋白組學、代謝組學等研究和新藥研發;開發遠程醫療系統,推進醫藥監管智能化。(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智能健康和養老。加強群體智能健康管理,研發健康管理可穿戴設備和家庭智能健康檢測監測設備,推動健康管理實現從點狀監測向連續監測、從短流程管理向長流程管理轉變。加強老年人產品智能化和智能產品適老化,開發視聽輔助設備、物理輔助設備等智能家居養老設備,拓展老年人活動空間。開發面向老年人的移動社交和服務平臺、情感陪護助手,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建設智能養老社區和機構,構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養老基礎設施體系。(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
2.推進社會治理智能化。
智慧法庭。綜合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促進人工智能在證據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閱讀與分析中的應用,建設集審判、人員、數據應用、司法公開和動態監控于一體的智慧法庭數據平臺,實現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智能化。(責任單位:省法院)
智能交通。研究北斗高精度定位、智能駕駛、車路協同等技術的創新應用,建成覆蓋全省高速公路網的智能交通監控、管理和服務系統。重點推進智慧高速試點、路網運行監測、互聯網+道路運政服務系統等項目建設,構建開放共享、深度融合、聯動一體、國內領先的智慧交通體系,實現交通基礎設施全面數字化及智慧化、交通管理決策精準化,營造安全、高效、便捷、綠色、共享的交通出行環境。(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智能環保。積極參與空間定位、遙感、通信網絡融合在環境監測與治理上的應用。加強我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環境建設,加快數據收集和積累,不斷豐富和完善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實現生態環境監測數據互聯共享,逐步探索研究大數據預測和關聯分析功能,為環境管理提供支持服務。(責任單位:省環保廳)
智能安防。鼓勵安防企業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研發集成圖像與視頻精準識別、生物特征識別、編碼識別等多種技術的智能安防產品,推動安防產品的智能化、集約化、網絡化。支持面向社會治安、工業安全以及火災、有害氣體、地震、疫情等自然災害智能感知技術的研發和成果轉化,推進智能安防解決方案的應用實施。支持部分有條件的社區或城市開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區域示范,加快重點公共區域安防設備的智能化改造升級。(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四)加強人工智能領域軍民融合。
深入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動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人工智能軍民融合格局。鼓勵優勢民口科研力量參與國防領域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創新任務,推動自主無人系統、智慧海洋等人工智能技術快速嵌入國防創新領域,聚焦海洋、太空、網絡空間、生物、新能源等新興領域,重點圍繞精密儀器與裝備、航空、戰術車輛、智能裝備在役再制造、強基工程、特膳食品、空天地海一體化大數據七大軍民融合產業。加快軍民兩用人工智能技術成果轉化,助推我省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五)積極推進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礎設施體系。
積極參與網絡基礎設施、大數據基礎設施和高性能計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參與國家布局實時協同人工智能的5G增強技術研發及應用,利用面向空間協同人工智能的高精度導航定位網絡,加強智能感知物聯網核心技術攻關,發展支撐智能化的工業互聯網、面向無人駕駛的車聯網等,建設天地一體化信息網絡,推進天基信息網、未來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的全面融合。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數據開放平臺等公共基礎設施,整合建設政府治理、公共服務、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領域大數據基礎信息數據庫,支撐相關大數據應用。整合社會各類數據平臺和數據中心資源,形成覆蓋面廣、布局合理、鏈接暢通的一體化服務能力。依托我省建立的云計算數據中心,為人工智能研發和廣泛應用提供數據支撐。推動超級計算基礎設施、分布式計算基礎設施和云計算中心建設,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高性能計算應用生態環境,推進下一代超級計算機研發應用。(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溝通協調機制,強化對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指導和服務。各部門、各地區要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保障實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建立人工智能專家咨詢機制,對人工智能重大決策開展咨詢評估。推進人工智能智庫建設,支持各類智庫開展人工智能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研究,為人工智能發展提供強大智力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建立財政引導、市場主導的資金支持機制。
統籌政府和市場多渠道資金投入,調整優化現有財政科技方面的資金投入結構,積極支持啟動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創新專項計劃,重點支持人工智能基礎前沿研究、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成果轉移轉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創新應用示范等。發揮現有政府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引導骨干企業、社會資本設立人工智能產業投資子基金、天使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人工智能重大項目實施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牽頭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統籌創新資源。
統籌配置國際國內創新資源,發揮好財政投入、政策激勵的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作用,撬動企業、社會加大投入,形成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多方支持的新格局。打造開放共享數據平臺,創新公共數據服務管理,制訂合理數據交易制度,加快運營商、銀行、政府等關鍵部門的人工智能數據應用,提升政府管理、民生服務等領域的智能化管理水平。(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四)建立知識產權體系。
加強人工智能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健全人工智能領域技術創新、專利保護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促進人工智能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建立人工智能公共專利池,促進人工智能新技術的利用與推廣。(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
(五)完善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的政策。
貫徹落實國家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軟件行業、孵化器、產業園區等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切實發揮財稅政策的引導、激勵作用。充分利用科技大市場,對通過網上技術市場交易實現產業化的人工智能科技成果給予后補助。(牽頭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加強人工智能的宣傳普及。
做好人工智能資源整合工作,積極探索與各相關部門共建、共享的合作平臺。利用社會資源開設人工智能講壇,定期邀請專家學者舉辦專題講座,提高社會各界應用人工智能的意識,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人工智能大賽,努力營造人工智能創新氛圍。發揮互聯網傳播快、覆蓋面廣的優勢,拓寬理論宣傳普及渠道。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全面推進人工智能宣傳與普及工作,著力提升人工智能宣傳與普及質量,擴大人工智能宣傳與普及的覆蓋面。(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