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訊(記者 李配亮 通訊員 李熠娟)近日,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云南省教育廳制定出臺《云南省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學校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網格化、專業化和標準化管理。
《規定》明確了教育部門和學校具體消防安全職責,逐級確定責任人員、重點崗位人員,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同統籌、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同考核。在日常管理方面,要求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會、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安全用電管理、安全用火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消防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剛性加強和規范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在滅火演練和火災事故處置方面,要求學校分類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按照預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并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積極參與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規定》要求,學校至少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評估,采取現場檢查、模擬演練、隨機提問、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評估,評定結果劃分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并存檔備查。教育部門每年對所屬學校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情況進行實地檢查,評比表彰一批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