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近日國家文物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部署開展文物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消防部門自查:
是否建立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機構、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標準;
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專職消防隊等消防力量,并開展培訓、演練;
是否按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是否按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工程檢查管理辦法》《文物保護工程安全檢查督察辦法》等要求,嚴格落實施工動火作業審批、作業監管、防火分隔等全鏈條管理;
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易燃易爆危險品存儲、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對排查發現的風險隱患,要閉環管理、分類施策、逐一銷賬。
各地文物行政部門、消防部門重點加強對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建筑、文物保護工程工地、利用文物博物館單位或者租用文物博物館單位場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的督導檢查力度。
嚴查文物博物館單位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
嚴查違規動火作業、施工現場未落實安全防護、違規吸煙和使用明火等行為;
嚴查消防設施損壞、保養維護不及時;
嚴查夜間、施工作業期間等重點時段無人值班值守。
對檢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用足用好罰款、臨時查封、拘留等手段,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