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普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某醫療機構進行衛生監督檢查。現場在一樓X光機房查見某品牌防護圍領2個,在一樓X光機房(口腔)查見某品牌鉛圍領1個,上述3個鉛圍領均有“鉛當量 0.35 mmPb”等字樣,現場未查見其他甲狀腺鉛防護用品。2020年開始實施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放射診斷放射防護要求》(GBZ 130-2020) 6.5.3條規定:甲狀腺、性腺防護用品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經調查,該醫療機構配備的個人防護用品不符合國標的規定,故針對上述違法行為給予了該醫療機構警告的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違反條款: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二)項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二)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和配套設施。
處罰條款: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第(七)項
醫療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七) 違反本規定的其他情形。
裁量標準:
《上海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辦法》第九條(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情形)第(一)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上海市放射衛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案由十
放射診療工作場所不符合國家標準、 規定的要求
衛生監督小貼士:
本案中,行政機關通過培訓事先將最新的國家標準向管理相對人進行了宣傳和教育,但部分醫療機構忽視了這一重要信息。在行政機關對其進行處罰后,醫療機構意識到了及時學習并落實新標準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