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近期,煙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緊盯動火、登高等危險作業“三違”行為,持續嚴查不手軟,切實將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案例一
2023年5月12日,長島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違規進行高處作業,執法人員對舉報事項進行核查,發現某廣告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李某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進行高處作業。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97條第一檔的規定,長島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3年4月13日,芝罘區應急管理局在某廣告傳媒有限責任公司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為高處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GB2811-2019)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墜落高度基準面2.54米)。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結合《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編號28裁量檔次1 的規定,決定給予 責令限期改正,處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四)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
(五)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六)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八)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
來源 :煙臺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