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檢查
近期,秀洲區對某家醫學影像中心檢查時發現,DR室已配備了放射診療個人防護用品。
發現問題
衛生執法人員當拿起一件鉛橡膠頸套進行查看時發現,標簽上標注衰減當量為0.35mmPb。
根據國家衛健委《放射診斷放射防護要求》(GBZ 130—2020 代替GBZ 130—2013)規定“6.5.3 除介入防護手套外,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量應不小于0.25 mmPb;介入防護手套鉛當量應不小于0.025 mmPb;甲狀腺、性腺防護用品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移動鉛防護屏風鉛當量應不小于2mmPb”。
那么很明顯,
鉛橡膠頸套作為甲狀腺防護用品,它的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
0.35 mmPb是不夠的!
本案未按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是由于醫療機構未及時關注新舊標準的更替、更新個人防護用品而導致的行政處罰。依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機構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現該機構已采購新的0.5 mmPb的鉛橡膠頸套。
舊標準回顧
《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GBZ 130-2013)規定:“5.9 每臺X射線設備根據工作內容,現場應配備不少于表4基本種類要求的工作人員、患者和受檢者防護用品與輔助防護設施,其數量應滿足開展工作需要,對陪檢者應至少配備鉛防護衣;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量應不低于0.25mmPb”。
X射線設備工作場所個人防護用品及輔助防護設施配置有了新的要求!
快跟隨衛監君來看看吧!
#1
每臺X射線設備根據工作內容,現場應配備不少于表4基本種類要求的工作人員、受檢者防護用品與輔助防護設施,其數量應滿足開展工作需要,對陪檢者應至少配備鉛橡膠防護衣。
#2
■ 車載式診斷X射線設備機房個人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配置要求按照其安裝的設備類型參照表4執行。
#3
■ 除介入防護手套外,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量應不小于0.25 mmPb;介入防護手套鉛當量應不小于0.025 mmPb;甲狀腺、性腺防護用品鉛當量應不小于0.5 mmPb;移動鉛防護屏風鉛當量應不小于2mmPb。
#4
■ 應為兒童的X射線檢查配備保護相應組織和器官的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和輔助防護設施的鉛當量應不小于0.5mmPb。
#5
■ 個人防護用品不使用時,應妥善存放,不應折疊放置,以防止斷裂。
#6
■ 對于移動式X射線設備使用頻繁的場所(如:重癥監護、危重病人救治、骨科復位等場所),應配備足夠數量的移動鉛防護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