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鶴勞保工業購為您解答:勞保防護用品的“三證一標”中的三證指的是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一標指的是安全標志。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三證
為了保證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我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三證制度,即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除了應具有生產許可證外,應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出具產品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在出廠前應接受地方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抽檢,檢驗機構按批量配給安全鑒定證。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根據《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是確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準許生產經營單位配發和使用該勞動防護用品的憑證。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兩部分組成。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制,加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印章。生產經營單位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檢驗驗收。進口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我國規定取得安全標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