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GB/T3609.1—2008《職業眼面部防護-焊接防護第1部分:焊接眼護具》標準,焊接面罩的觀察窗應≥90mm*40mm,手持式焊接面罩的長度應≥310mm、深度應≥120mm、寬度應≥210mm。在去除濾光片、安全帽等附件情況下,其質量應≤500g。
GB/T3609.1對焊接面罩濾光片的透射比、光學性能,以及保護片的光學性能進行了規定。焊接面罩不可以漏光。焊接濾光片分為19個遮光號,焊接濾光片的顏色為混合色,其透射比最大值的波長應在550~620nm之間。同時對焊接面罩的抗沖擊性能(國際僅進行落球試驗,不進行抗高速粒子沖擊測試)、阻燃、耐熱穿透、耐腐蝕及電絕緣性能等非光學性能提出了要求。上述光學及非光學性能要求適用于手持式焊接面罩和頭戴式焊接面罩。用于電弧焊接防護的焊接面罩,應當具備耐金屬熔滴和炙熱固體性能,盡管某些焊接方法其炙熱顆粒物飛濺可能不明顯。
GB/T3609.
準沒有耐金屬熔滴和炙熱固體性能要求和進行抗跌落性能測試要求。而歐洲標準要求分別在(80±2)℃高溫環境中和(-5±2)℃低溫環境中預置處理120min的兩只焊接面罩樣件,在從預置環境取出后的10s內將焊接面罩從(1.50±0.01)m跌落到鋼制測試平臺,跌落后的樣件返回原預置環境中靜置至少30min后,重新進行跌落試驗。試驗重復三次。在整個試驗過程,焊接面罩不得出現明顯變形、裂紋或破裂,以及影響防護性能的永久性損壞;焊接濾光片和保護片也不能出現任何影響防護性能的永久性損壞。
對于耐金屬熔滴和炙熱固體性能,歐洲標準要求對宣稱具備耐金屬熔滴和炙熱固體性能的焊接防護具,除防護面積應符合相應外,還須通過直徑約為6mm、溫度為(900±20)℃鋼球的熱穿透試驗,其中視窗部分在7S內部不得出現穿透現象,其他部分在5S內不得出現穿透現象。
此外面罩的透光性能、電絕緣性能、抗點燃和熱穿透性能的要求也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