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各界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以下簡稱安全標志)越來越重視。為適應新的形勢,滿足廣大生產企業對安全標志的需求,我中心在原有工作基礎上組織制定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并對原安全標志標識進行了改版,現予發布。我中心2015年“關于發布《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規定》的通告”及2016年發布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基本規范(暫行)》同時廢止。
《基本規范》明確了安全標志的核心要求,申請安全標志的企業應依據《基本規范》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管控體系,并予以實施及持續改進。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啟用新版安全標志標識。鑒于之前已獲得安全標志證書的企業使用新版安全標志標識需要進行必要的準備,老版安全標志標識最遲可用至2018年底。
附件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基本規范
附件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說明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